4月13日,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市场监管总局多位部级官员出席并对此作出回应,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在发布会上明确表示,将遵循数字经济发展规律,引导互联网平台健康发展。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、国家反垄断局局长甘霖也强调,中国的反垄断执法强调监管与促进发展并重,未来将进一步增强法律供给,提升市场预期,让企业对执法规则和程序有明确的认知,增强市场信心。
据网经社数字零售台(DR.100EC.CN)获悉,自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互联网企业开展反垄断执法以来,平台经济在执法后发展效果如何,未来如何常态化监管备受外界关注。加强反垄断执法之后,未来如何持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,为企业尤其是数字经济的发展创造更良好的市场环境,成为监管部门目前亟须直面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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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之外,约谈提醒、行政指导、规则指引将构成常态化监管措施行政指导是常态化反垄断监管措施
甘霖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强调,中国的反垄断执法一直坚持规范监管和促进发展并重,这几年通过对平台企业加强监管,以执法不断优化平台经济领域市场竞争的秩序,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,修改《反垄断法》、增加《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监管执法制度规则》,修订完成《禁止垄断协议规定》、《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》等配套规章。她介绍,上述举措进一步细化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监管的具体规则,为经营主体提供了更清晰明确的行为指引。
值得注意的现象是,互联网反垄断监管近年也出现明显的变化,更强调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链条监管,尤其是在事前推动企业加强合规建设。
甘霖提及,总局不断加强市场竞争状况的评估和监测预警,完善预防性监管措施,以有效防范和化解互联网平台垄断风险,为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。
她也强调,除公众高度关注的行政处罚之外,反垄断执法中还有约谈提醒、行政指导、规则指引等梯次性监管举措,“这些措施会组合构成我们常态化的反垄断监管措施,我们会综合运用这些措施,根据具体问题推动提升平台经济领域竞争的层次和水平。”
抓住合规管理关键环节,健全互联网平台合规风险动态管理机制
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,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,支持平台企业大展身手,未来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还有哪些新举措?
罗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态:将遵循数字经济发展规律,引导互联网平台健康发展。他表示,未来将强化制度供给,健全数字经济领域基础性规则制度,以公开公正透明的规则制度向市场释放清晰明确的信号,稳定市场预期,提振发展信心。
甘霖对此也透露,将抓紧修订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健全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等配套规章,增强法律制度的可预期性和可操作性,让企业对监管规则执法程序的认识更明确更清晰。
罗文也表示,为支持数字经济发展,未来还要优化服务举措,以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为抓手,支持鼓励地方创新监管和服务模式,积极培育网络经营主体,促进产业集群发展,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;同时还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向开放、创新、赋能方向发展。
他也提及,针对数字经济要创新常态化监管模式,抓住合规管理的关键环节,按照可操作、可实现、可检查原则,健全互联网平台合规风险动态管理机制,制定细分领域合规评价指标,完善政府部门抽查考核、日常监管、正向激励、违规处罚等措施,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;要加快建设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,加强全网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,重点增强穿透监管能力,增强监管的精准性、及时性和有效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