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许多事实说明,父母离婚后要重新创造一个适合于孩子成长的环境,确实有相当困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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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父母离婚后一般有两种情况:一种情况是不再婚者,常常为孩子的归属发生争执,甚至于家族亲戚的介入,不惜拿孩子作为斗争的工具,因而不易建立良好的单亲教养家庭环境。
3、还有一种情况是离婚后再结婚,新组建后的家庭成员关系复杂,生父母、继父母、同父(母)异母(父)兄弟姐妹,使孩子的成长环境变得复杂起来,会在心理发展上出现障碍。
4、由于以上消极因素的存在,从性格发展的角度来看,离异家庭子女容易形成以下性格倾向: 一、自卑:离异家庭子女容易产生“我的家庭是不幸的”、 “我是没人要的孩子”、“我的命不好”、“等消极悲观的自我概念,如果再加上其它方面受到挫折,很容易导致自卑的性格缺陷。
5、 二、孤僻:不和睦的家庭环境使孩子对人际关系感到紧张,“离婚不光彩,不愿意让别人知道,在同学中抬不起头来”等想法使孩子不愿意和人多来往,很容易形成独来独往、不合群的孤僻性格。
6、 三、怯懦:有的父母离异后,往往把感情和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,特别盼望孩子成材,显示自己教子有方,因而对孩子束缚过紧,管教过严。
7、久而久之使孩子心理负担过重,害怕自己使父母失望,因而对父母敬而远之,变得胆小怕事,怯懦退缩。
8、 四、粗暴:离异家庭子女往往对父母的离婚行为不理解,或者是将离婚理解为父母的冷酷无情和极端自私,如果加上离婚前父母经常吵架打闹,孩子感觉不到亲情和家庭温暖,容易产生悲戚、冷酷的心情,会形成粗暴的性格倾向。
9、 以上只是父母离异后的子女在心理发展、性格成长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倾向分析。
10、当然,儿童和青少年的心理发展、性格成长不会仅仅是家庭环境一个因素所决定,还涉及到学校、社会等多方因素,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。
11、但是,在诸多因素中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在于自己本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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