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提交公司
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
(资料图片)
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等相关规章、规范及
《公司章程》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公司相关文件和制度的有关规定,我们作
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对拟提交至公
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《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》《关
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:
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。
关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,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。
(以下无正文)
(本页无正文,为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提交公司第三届
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》之签字页)
公司独立董事:
张咸胜 马贵翔 吕久琴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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