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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深圳数据交易所获悉,为优化市场资源配置,探索培育数据商主体规范化、规模化发展,深数所在全国首推数据商分级分类,助力数据要素场内交易生态治理高质量发展。
据悉,自《深圳数据交易所数据商分级分类规则》(试行版)自去年6月推出以来,深数所持续开展创新试点、权益匹配及规则完善工作,加快推动针对入驻数据商开展专业化认证,同时探索建立协同监管机制,打造多样化数据交易服务体系,进一步促进数据生态治理与主体培育。截至7月31日,已经引入数据产品超1600个,拓展应用场景超170个。
在数据商分级方面,深数所设定生态级、核心级、战略级三级数据商认证合作及四级风险评级策略,并配合商机精准匹配、品牌宣传等服务模式来发展数据商生态。截至7月31日,已完成登记的数据交易累计950笔。数据卖方、数据商、数据买方等参与主体共计1055家,覆盖32个省份、98个城市,来自广东、北京、浙江、上海新增市场主体较多。
在数据商分类方面,深数所创新设定资源型、集成型、渠道型、科技型、委托型、媒体型、知识型和平台型八类数据商分类认证策略,以匹配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发展现状,明确数据交易产业链专业化分工。截至7月,深数所已引入并认证资源型数据商25家,集成型数据商11家,渠道型数据商13家,科技型数据商73家,委托型数据商8家,媒体型数据商1家,知识型数据商16家,平台型数据商12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