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代码:603019 证券简称: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:2023-019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一、通知债权人原因
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回
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》,鉴于公司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
(以下简称“本激励计划”、
“激励计划”)中的 19 名激励对象离职,根据《上市
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管理办法》”)、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,
上述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,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
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。
公司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股数为 43.5 万股,占本次回购实施前公司总股
本的 0.0297%。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,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
登记后,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、派送股票红利、股份拆细、配股、缩股等影
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,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
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
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》,拟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
为准),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.2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(含税)。分红实施完成后,
首次授予部分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 14.51 元/股调整为 14.29 元/股,预留部分授
予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 13.45 元/股调整为 13.23 元/股。
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,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1,464,013,974 股 变 更 为
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),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
程序。
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
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http://www.sse.com.cn/)披露的《中科曙光关于回购注
销部分限制股票的公告》
(公告编号:2023-011)、
《中科曙光 2022 年年度股东大
会决议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18)。
二、需要债券人知晓的相关信息
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
和国公司法》
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法》”)和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
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,凡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,未接到通知者
自本公告披露之日(2023 年 5 月 26 日)起 45 日内,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
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。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
权利的,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,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
履行。
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,具体方式如下:
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甲 36 号楼证券法务部
联系人:王伟成
联系电话:010-56308016
邮箱:investor@sugon.com
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、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
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。债权人为法人的,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
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;委托他人申报的,除上述文件外,还需携带法
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。债权人为自然人
的,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;委托他人申报的,除上述文件外,
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(1)以邮寄方式申报的,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;
(2)以邮件方式申报的,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,请注
明“申报债权”字样。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,本次回购注销将
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。
特此公告。
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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