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规范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服务管理,保障居民安全充电,区城市管理委结合我区“安全生产火灾隐患大排查、大整治”工作,要求严把“四道关口”,强化电动自行车“全链条”管理。
一、严把流通销售关
(相关资料图)
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全区205家电动自行车维修、销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力度,实时更新网点台账,严厉打击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,发现一处取缔一处,持续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,加大销售、改装、维修等环节监管力度,严防违规车辆新增。
电动车销售网点检查
二、严把停放充电关
对全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插口的建设、安装、运行等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,联合消防支队严查电动自行车及电池“进楼入户”、“人车同屋”、“飞线充电”等行为,督促企业定期对充电设施开展“线上+线下”全面排查,建立问题隐患台账,督促立行立改,及时复查,形成闭环管理。
现场检测、检查充电设施
三、严把通行秩序关
联合交通支队加大道路执法力度,对临牌、无牌、超标电动自行车、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,持续提升对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水平,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,严查非法上路车辆,违规车辆一律收缴、不予发还。
四、严把使用管理关
联合相关部门围绕学校、医院、养老机构、大型商业综合体、老旧小区、人口倒挂村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全面排查,并重点对外卖、快递企业加强管理,责任压实到人,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行为及时发现并制止。
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行为及时制止
自4月18日以来,各部门、各属地共出动检查、执法人员7804人次,检查场所6948处,发现并整改隐患2273处,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1116辆,清理僵尸电动自行车365辆,整治入户充电、飞线充电692处,整改充电设施隐患247处。
提示您正确规范使用电动车
1、有序停放、安全充电
电动自行车应选择户外专用的停车充电场所进行停放或充电,自觉抵制电动车“进楼入户”“飞线充电”及农村地区入室充电等危险行为。
2、控制时间、避免过充
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间不宜过长,一般控制在8小时之内,不要整夜充电,防止电池发热、鼓胀导致异常现象发生。
3、合理停放、远离易燃
电动自行车充电时要仔细清理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,以防电动自行车起火引燃附近物品,造成更严重的后果。
4、规范使用、严禁改装
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和电瓶易出现老化故障等情况,如加装音响、照明或加装电瓶,容易造成线路过载,引发火灾。
记者:陈晶磊
编辑:王娟
责编:朱岩